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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信貸銀行任何問題免費諮詢信貸借貸的條件缺錢急用哪裡借錢兒少權益跟上國際 18法條要檢討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8日電)「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去年11月施行,其中,規定政府應在1年內檢視相關法規。社家署今天提出「優先檢視法規」清單,公布18條應修法條。

社家署舉例,民法規定男性17歲、女性15歲才可訂婚,男18歲、女16歲才可結婚;父母與孩子不應長久分離車貸試算你還敢不看嗎,建議各部會研修,並在106年11月完成。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下午配合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上路,從3000多條法中濃縮成18條應修正法條並列入「優先檢視法規」並在衛福部召開記者會,署長簡慧娟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

簡慧娟說,國內還有一些法令與兒童權利公約相牴觸,因此網路搜尋3000項與兒少相關法規,逐一濃縮後已列出18條條文,需要透過各部會檢視,並在民國106年11月20日前完成修改。

簡慧娟舉例,民法規定男、女結婚最低年齡分別是18歲、16歲,建議法務部透過討論及修法未來採一致性。另外,公約主張父母和孩子不應長久分離,但目前法令則非如此規定,需要檢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1041118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兒少權益跟上國際-18法條要檢討-122402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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